苏某因为犯盗窃、抢劫罪先后两次进监。时隔10年,苏某又一次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刑期从2004年8月17日起至2005年8月6日止。 2004年12月18日上午,女友陆某在苏某父母的陪同下来看守所探望苏某,还给苏某带来了一条香烟和两盒西洋参。女友是来向他告别的,她要回云南老家了。苏某恳求女友再等自己8个月,但女友坚持要在春节前回家。女友的探监使苏某的心情不再平静,在辗转反侧了一个晚上后,苏某准备越狱逃跑。19日上午5时许,苏某和另一位监友到食堂准备早餐,借故溜出食堂,通过空调外挂机跳上墙头,越过铁丝网逃跑。但当天晚上8点40分,苏某即被抓获归案。2005年1月25日,他被椒江区公安分局移送椒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(沈素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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